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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南师范大学 2008-1-11 9:12:04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属于全国重点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 湖南省省会长沙市,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学校现有24个学院(含独立学院树达学院和设在俄罗斯喀山大学的孔子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5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7个“十一五”“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1个本科专业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新生。

 

一、           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科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主干课程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器乐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院)

    舞蹈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音乐学院)

    美术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本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美术学院)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平面设计及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设计师和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设计专业的专业人才。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工作并能具备独立开办艺术设计公司的能力。主要开设:素描、色彩、基础图案、设计理论、透视学、三大构成、中国画、装饰画、简笔画、民间美术、设计史、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广告招贴设计、CI设计、展示设计等课程。本专业拥有设计艺术学硕士点。(工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能系统掌握服装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结合市场需求设计各类服装,掌握服装结构设计与工艺设计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较系统的服装裁剪缝制技术和成衣制板能力的人才。主要开设:服装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服装CADCORELDRAWPHOTOSHOP等设计软件、市场营销、时装画等课程。本专业拥有设计艺术学硕士点。(工学院)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能系统掌握服装表演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服装舞台编导能力和组织能力;系统掌握舞蹈、播音主持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舞台编导和主持能力的人才。能在高等院校、影视媒体、大型服装企业及公司从事专业教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编导、模特经纪、播音主持、高等文秘、公关等工作。主要开设: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舞蹈编导、音乐、演讲与口才、服装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美容化妆、市场营销、计算机基础及服装CADCORELDRAWPHOTOSHOP等设计软件、时装画等课程。本专业拥有设计艺术学硕士点。(报考条件:男1.80米、女1.70米以上)(工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四年制本科。该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与主持专门人才。(新闻传播学院)

 

二、           招生计划

       (根据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专业

人数

          招生省份

美术学

130

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广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福建、广东、江苏、陕西

艺术设计学

170

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广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福建、广东、江苏、陕西

音乐学

130

湖南、湖北、山东、河北、广西、浙江、江西、河南广东、江苏

音乐表演

70

湖南、湖北、山东、河北、广西、浙江、江西、河南广东、江苏

舞蹈学

50

湖南、湖北、河北、山东、浙江、江西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70

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广西、安徽、江西、河南、福建、广东、江苏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70

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广西、安徽、江西、河南、福建、广东、江苏

服饰艺术表演

40

湖南、湖北、山东

播音与主持艺术

45

湖南、河南、河北

 

三、术科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见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设置一览表。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

   A、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和当地艺术专业准考证。

   B、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C、音乐类、播音主持、服饰艺术表演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专业除规定省份可以文理兼招外,不招理科考生。       

   2考试: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同时取得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考生也应参加该专业联考。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文件规定执行。

   3、术科考试内容

      音乐类专业

    主科(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任选一项、视唱、练耳。

主要考核考生发声和演奏基本方法、技能技巧、音乐表现程度;考核考生音高与节奏准确性、视唱听辨能力以及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对舞蹈形象思维创造力、运用肢体动作的表现能力、舞蹈专业技能和不同舞蹈风格的掌握,以及对音乐舞蹈审美感悟力和想象能力。

      美术类专业

     1、素描:主要考核考生对生活的艺术感知能力、造型能力、构思构图能力和表现能力。

     2、 色彩:主要考核考生对物体的色彩、形态以及立体感、空间感、质感、光感等方面的表现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艺术感受和综合概括能力,并兼顾主观与客观的感受。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

    1、形体测量与摄像上镜           

    2T台表演(泳装和生活装)和展示

    3、个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

    2、朗读自备材料(散文、诗歌等)

    3、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

    4、回答考官提问

    5、个人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等)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按规定发放术科考试合格证,并在合格证上注明考生所在省的招生人数及考生的专业排名。邮寄地址为考生报名时指定的地址,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

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中,将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百分比转换,按专业占60%,文化占4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八、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731-8631079  美术学院0731-8838500

 新闻传播学院:0731-8873048  工学院0731-8873053

 招生办:0731-8872412  0731-8872168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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